我单位原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遗失证件作废。
姓名:陆先明;注册执法单位: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证件编号:20080079003。
自本公告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775-4573606。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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