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4〕57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有关规定,2025年8月,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775-4595817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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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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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电投桂平市大湾镇光伏发电项目 |
广西桂平浙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桂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广西桂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5.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