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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赋能 护童成长——贵港市第73期“巾帼学法·万益讲堂”暨“春蕾茁壮·公益计划”物资发放活动走进瓦塘镇鹿山小学

2025/09/10 2.5k 阅读 435 点赞

为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进一步提升乡村未成年人法治意识,9月9日上午,市妇联联合港南区妇联、广西万益(贵港)律师事务所在港南区瓦塘镇鹿山小学开展第73期“巾帼学法・万益讲堂”暨“春蕾茁壮・公益计划”物资发放活动,为孩子们送去知识与关怀的双重温暖。贵港市妇联、港南区妇联、瓦塘镇妇联和瓦塘镇鹿山小学师生代表9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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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黄秋丽出席活动并讲话。黄副主席指出,近年来,市妇联始终把妇女儿童事业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以 “爱心妈妈关爱服务三年行动” 为抓手,在关爱帮扶上,聚焦困境儿童需求,推动 “春蕾茁壮・公益计划” 落地生根;在权益保护上,教会孩子们什么是危险、如何规避侵害保护自己,希望通过一件衣物传达党的温暖、一堂法治课提高孩子们法律意识,鼓励孩子们努力学习,用知识武装头脑,用本领成就梦想,心怀感恩、传递温暖,长大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当她把崭新的衣服逐一发放到30个女童手中,孩子们脸上洋溢开灿烂的笑容,纷纷表示会珍惜这份关爱,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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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邀请广西万益(贵港)律师事务所韦爱清律师授课。韦律师通过“法律知识+案例分析+实操指导”的形式,聚焦未成年人安全核心议题,开展了反校园欺凌专题讲座,引导学生们学会辨别欺凌行为,既不做“施暴者”,也不做“沉默的受害者”,更要拒绝成为“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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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直接的肢体攻击,如殴打、推搡的身体欺凌;当众恐吓、辱骂,起带有侮辱性外号的语言欺凌;对人际关系的操纵,孤立或排斥受害者、散布谣言、暗中败坏受害者的声誉或贬损其社会地位的关系欺凌;对他人性别特征、性别特质、性倾向或者性别认同进行贬低、攻击或者威胁,如荡妇羞辱、对发育较早的女孩指指点点的性欺凌;对不同性取向、种族、宗教的人有偏见并表现出歧视的语言和行为的偏见欺凌;使用社交媒体来传播谣言和八卦、发送辱骂或伤害性信息的网络欺凌。

剖析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通过呈现猥亵儿童罪、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侮辱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真实司法案例,警示“欺凌不是小事,违法必受惩处”。

提出自我防范的应对策略:作为受害者,要坚决说“不”、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求助;作为老师和学校,坚持救助为主、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欺凌行为适度惩戒并保护受害者隐私;作为旁观者,应摒弃“事不关己”心态,积极干预、不做沉默者,共同营造零欺凌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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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工作人员向孩子们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反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禁毒宣传等主题宣传资料4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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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既为孩子们送去了生活关怀,也增强了孩子们法治意识,进一步筑牢了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实现推动关爱服务与法治赋能、支持保障基本覆盖,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与温情双重屏障。下一步,市妇联将持续深化“巾帼学法・万益讲堂”与“春蕾茁壮・公益计划”,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社会注入更多巾帼力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