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工业园区供汽不足,整改效果不佳。贵港江南工业园区已建成集中供热供汽系统,并投入运行,然而据园区企业反映,该系统并不稳定,难以满足正常生产需求。
二、责任单位
平陆运河贵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整改情况
(一)2022年5月,广西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与港南区人民政府签订《贵港高新区江南园管理权限和资产债务移交协议》,协议已移交园区集中供热管理等权限。
(二)2024年3月19日《贵港市产业园区集中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5)》获得批复。
四、验收情况
我委已按《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贵办通〔2024〕66号)落实了问题三相应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台账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已组织自行验收并通过验收。于2025年6月24日向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销号。同时,台账材料也已严格按照验收销号方案要求梳理完善,符合上报标准。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26日至10月16日
监督电话:0775-456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