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7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国资委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30个,已完成整改措施113条,建立完善制度35项,其余的2个问题正在抓紧推进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共识
市国资委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审议市国资委党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同时,及时召开整改动员部署会、整改培训会、整改推进会等,全面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二)压实责任链条,以上率下推进
市国资委党委班子领导带头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谋划部署、带头分析研究、带头抓好落实。第一时间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市国资委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
市国资委党委全面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将问题导向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把巡察整改同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检视查摆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自治区党委巡视、自治区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全面见效。
(四)注重标本兼治,力求整改成效
市国资委党委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要求,注重标本兼治,突出两手抓两促进,把做好巡察整改与抓好国企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全力推动企业市场化转型升级、资产盘活等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改革发展成果体现巡察整改成效。
二、集中整改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仍有差距,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不足方面
1.关于“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融入日常有遗漏,落实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够全面”的问题
(1)针对“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上会议题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议题审批、备查制度,进一步规范议题审批备查,议题提出科室填写“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备查表,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科学规范。二是加强现有制度学习。组织市国资委党员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学习,同时,将党委会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列入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学习重要内容,确保领导干部熟知各种会议决策权限。三是结合《贵港市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指导意见》,修订完善《贵港市国资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针对“督促企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印发了《贵港市直属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工作指引》,指导企业根据主责主业动态调整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二是加强调研指导。结合党建“双随机”调研,组织各企业自查党建入章情况,重点抽查各公司党建入章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三是加强公司章程审核。指导市金投集团完成子公司章程修订,在此基础上组织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查漏补缺。
2.关于“推动国有企业实体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缓慢,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不够理想”的问题
(1)针对“统筹谋划市场化转型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贵港市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深化改革提升行动暨市属集团公司市场化转型指导调度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市场化工作统筹调度机制。由委主要领导定期对市场化转型工作进行调度,通过加强部门会商、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实地调研指导等方式,对各企业市场化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表格化调度,确保转型工作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二是调整优化主责主业。根据《关于调整确定部分市属国有企业主责主业的通知》,对6家市属集团公司主责主业进行优化调整,精准明晰各企业功能定位、战略使命、主营业务。指导企业围绕全市“六大产业集群、五大优势特色产业”,聚焦主责主业,实施市场化项目。三是指导企业选好产业赛道。督促企业积极运用“产业链”思维,围绕贵港城市与产业发展战略,结合主责主业选好产业赛道,积极拓宽市场发展新路径。截至2024年底,原亏损的3家市属集团公司有2家实现扭亏为盈。
(2)针对“发挥考核‘指挥棒’激励导向作用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考核引导激励。制定印发2024年度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将市场化转型考核指标分值从2分增加到18分。二是优化考核指标设置。2024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已设置市场化转型专项指标,对企业实施市场化项目进行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考核。三是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修订印发《贵港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清单》,激励企业推动市场化转型。
(3)针对“经营投资指导培训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组织有关企业领导人员到南宁市国资委、南宁市交投集团、南宁市产投集团就市场化转型和资产资源盘活等工作进行学习考察。举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专题培训班,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提升了企业管理人员市场化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立了企业市场化项目调度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一对一跟踪指导,会商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实施。2024年市属集团公司推进的32个市场化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超6亿元,同比增长9.6%。2025年市属集团公司推进市场化项目44个。三是完善了考核与激励配套机制。加大项目推进进度、投资完成率等考核权重,对完成情况好的企业给予绩效加分,激发企业积极性,督促企业加快市场化转型项目推进步伐。
3.关于“推动国企改革落地见效不够深入,国有企业治理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1)针对“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自治区《推进监管企业深化子企业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督促企业规范设置各专门委员会,明确职能职责,确保了专门委员会高效运作,增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与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健全外部董事人才库。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形式,储备了40名外部董事人才,为推进兼职外部董事选聘工作提供了人才支撑。三是修订印发了《贵港市直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细化管理考核要求,强化对专职外部董事管理考核,更好为企业发展把关。四是指导企业落实董事会授权放权,支持和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监管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明确授权清单、执行程序、报告机制等,有效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确保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
(2)针对“推动企业专业化整合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关于推进监管企业专业化整合暨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企业举一反三排查,加大专业化整合力度,及时清退“空壳”子公司。2024年9月以来,各企业通过注销、兼并、退出等方式压减共计7家子公司(参股公司)。二是严格控制新增子企业。严格落实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2024年7月-2025年2月,市城投集团等新设子企业4家,均符合相关制度要求。三是2024年底市工投集团已完成2家闲置子企业的注销工作,退出了1家参股企业。
(3)针对“督促指导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混改企业(项目)审核把关。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投资管理办法、混改有关政策加强对合作对象的尽职调查,从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市场口碑、资产资质、过往业绩等多个维度细致评估,坚决杜绝潜在风险,选准选优合作方。二是加强混改项目跟踪评价。对企业实施的混改项目加强跟踪监督指导,及时开展项目后评价,对未实际推进或存在国有资产损失风险的项目及时提出止损意见。三是开展控股不控权专项整治。指导市文旅投集团及其子公司腾越贸易公司与合作方广西万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友好协商,收购对方持有的混改公司广西贵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33%股权,广西贵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成为市文旅投集团的全资三级子公司,实现“控股控权”。
(二)关于“持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存在薄弱环节,履行出资人职责存在弱项”的问题
1.关于“履行出资人监督检查职责不够深入,督促问题整改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出资人检查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2024年度监管企业国资监管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在原有检查方式基础上,增加了谈心谈话、深入一线调研等方式,拓宽了发现问题渠道。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实地检查前,组织检查组人员围绕财物管理、资产出租、产权交易等重点业务开展培训,提升了检查人员业务水平和检查问题的能力。三是及时核准、反馈问题。对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与企业现场确认,并收集相应佐证材料,确保检查反馈问题经得起推敲。2024年11月14日,下发了《贵港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国资监管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的书面通报》,指导企业对照整改、举一反三、形成规范。
(2)针对“跟踪督促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跟踪督促。深入相关企业指导问题整改情况,并将2023年度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2024年度检查内容,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7个未完成整改问题(涉及工投、交投、城投和荷港公司),2024年10月,我委逐一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单》,跟踪督促整改。截至2025年2月底,上述企业已完成2024年度反馈问题的整改。
2.关于“督促企业合规经营和规范管理有缺漏,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监督和责任追究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指导监督企业合规管理相对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举办了新《公司法》专题培训班,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了企业人员综合素质。结合新修订的《贵港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工作调度。截至2025年2月,市工投、交投、城投已完成总法律顾问和首席合规官设立。二是督促市城投集团制订了《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涉诉案件倒查办法》,加强合同审查和审批流程的管理,提高了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加强与集团法律顾问沟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确保合同内容和履行符合法律规定和企业利益,预防和减少集团公司涉诉案件发生。三是督促市城投集团等企业已修订并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提升全员合规意识,明确责任与权限指引,形成以业务部门为第一道、合规管理部门为第二道、相关监察部门为第三道的企业合规管理风险防线。
(2)针对“督促企业合规经营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了《贵港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适当调整任职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顺利推进设立总法律顾问和首席合规官。二是加强法规学习。印发了《贵港市国资国企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三是强化调研指导。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电话访谈等方式,委党委班子领导分别带队到市城投集团、市文旅投集团、市农投集团等调研,并加强对企业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指导,2024年9月至12月,对6家集团公司开展了贸易业务的企业专项检查,进一步做深做细服务企业工作。四是健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印发了《贵港市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的若干措施》,增强了企业风险防控意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印发了《贵港市国资委关于举一反三抓好巡察和审计发现企业财务管理问题整改的通知》,对资金管理、收支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办法报送、财务审计及责任追究等做出规定要求,加大了对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的掌握。
3.关于“监管企业投资行为有弱项,开展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有不足”的问题
(1)针对“指导监督企业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项目后评价机制。印发了《贵港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指导督促企业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梳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开展后评价,2024年完成了17个项目后评价工作。二是强化项目后评价结果运用。对在后评价中被评为“不成功”“失败”等次的项目,依据评估结果,及时向企业提出明确且具有针对性的止损意见,并要求企业制定详细的调整和改进计划。同时,跟踪督办确保企业落实整改,避免损失扩大。
(2)针对“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举一反三排查,严格责任追究。针对近年来发现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综合考虑违规行为的情节、影响等因素,并根据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有关规定,责令相关企业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印发了《贵港市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责任追究的重要性及具体操作流程,要求企业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包括发现问题、处理结果、整改措施等,有效地防控了投资领域风险。
(三)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不够到位,国有资产可持续保值增值存在风险方面
1.关于“统筹推进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和交接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组织6家市属集团公司梳理、统计、分析资产情况,并形成资产分析报告报市政府。摸清家底,掌握资产的基础信息、使用状态、产权归属等关键内容,为资产管理和盘活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二是召集6家集团公司资产部负责人研究资产所有权与运营管理权不一致事宜,督促企业填报资产所有权与运营管理权、收益权不一致情况统计表,针对问题进行整改。三是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交接管理制度。2024年12月印发了《贵港市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加强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和资产交接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并提出指导意见。
(2)针对“推动资产盘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考核评价。及时下达了2024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通知,将资产盘活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压实企业盘活处置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联系服务。印发《贵港市国资委机关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方案》,将资产盘活等纳入联系服务内容,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资产盘活及管理遇到的主要问题。三是加强资产盘活与管理工作调度。将资产处置进展情况表格化,定期通报。2024年全年实现盘活收入7.74亿元。2025年1-7月,累计实现盘活收入5.63亿元,减轻化债压力。四是督促企业加快资产变现处置,尽快完成进入产权交易机构挂牌交易的前期工作。截至2025年7月,26宗资产(不含9宗棚改房项目资产)有23宗进入产权交易机构挂牌,挂牌率88.46%,挂牌资产中成交3宗,成交率13%。
2.关于“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对安全生产一抓到底的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安全演练。年内组织委机关和各企业开展了应急演练和安全知识专题培训演练58次,并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范畴,提升职工应急实操演练和安全知识水平。二是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掌控各企业安全状况,分析存在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种安全隐患按要求落实整改。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024年国庆、2025年元旦、春节等假期期间,委领导带队检查10家监管企业和5家破产企业,下发《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共20份。通过实地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抓牢安全生产责任。
3.关于“指导企业化解债务风险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推动存量资产处置变现不力,督促企业谋划经营创收提升还款能力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贵港市国资委机关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方案》,分管领导带领科室常态化联系服务2家企业,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资产盘活及管理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同时,将资产处置进展情况表格化,定期进行通报。二是盘活资产资源。通过召开会议、日常跟踪等方式,督促企业通过租、售、用等方式加快其他存量资产的盘活。2024年全年实现盘活收入7.74亿元。2025年1-7月,累计实现盘活收入5.63亿元。三是加强产业指导。2025年1月印发了《贵港市市属集团公司产业投资管理指导意见》,引导激励企业实施产业项目,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提升盈利能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产业升级和多元化发展。2024年度市属集团公司实施产业项目32个,完成年度投资超6亿元,同比增长9.6%。截至2025年2月,市属集团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了0.53个百分点。
4.关于“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弱项”的问题
针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出台的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未对监管企业35个新媒体平台管理作出具体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贵港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监管,定期开展检查,确保了新媒体平台传播内容健康准确,持续向好发展。二是加强培训。举办了贵港市国资国企系统2024年党务工作者培训班,设置《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课程,加强队伍管理培训,提高了国资系统网评员的专业素养和操作技能。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作风建设不够严实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2018年以来,党委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较少,督促指导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召开党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了新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二是加强日常指导调度。结合2024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清廉国企建设重点任务清单,跟踪督促企业每月填报工作进展情况,常态化掌握工作动态,强化了对企业“一把手”等关键少数教育、监管,压力传导到底。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召开国资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邀请市纪委领导讲授廉政专题课,组织企业领导人员参观贵港市廉政教育基地,督促各企业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提升了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组织开展廉政谈话。结合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进行了廉政谈话。五是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到联系企业调研指导。2024年9月以来到联系企业上廉政党课11次,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六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2024年12月,将廉政风险点排查纳入清廉国企专项整治填报内容,跟踪督促有关企业排查部门和干部廉政风险点,并针对问题制定防控措施立行立改,筑牢了企业风险防控体系。七是开展以案促改。结合《贵港市国资委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9月分别组织企业开展了动员部署、警示教育、组织生活会等规定动作,分析谭建林等案件教训,督促企业按方案抓好落实。
2.关于“对企业财务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督促企业内部审计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贵港市国资委关于做好监管企业2024年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各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各部门间的协同与监督,发挥内控体系在依法依规治企、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作用,保障了企业经营管理的科学规范和资产安全。二是强化会议调度。召开了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会议、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会,并指出各监管企业2024年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任务。三是指导企业完善制度。指导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公司《现金管理规定》,明确现金报销额度,原本现金支付占比较大的差旅费、业务接待费、各站办公费等费用报销改为银行转账至经办人个人账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针对“监督企业清收逾期应收款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开展应收款项清收行动。督促企业全方位梳理逾期应收款项账目,加大催收和诉讼清收力度。对于欠款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重点欠款项目,安排专人跟进催收。下发了《贵港市国资委关于做好逾期应收款项清收工作的通知》,对屡催不还的欠款单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加大诉讼清收力度,做到逐笔应催尽催、应诉尽诉。二是强化对企业应收款项清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形成《贵港市国资委关于6家市属集团公司逾期应收款项清收分析报告》,向市领导汇报应收款项清收工作,包括清收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等,为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三是制定“一资一策”清收方案。印发了《贵港市国资委关于制定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6家市属集团公司对非财政性逾期应收款项,“一资一策”制定清收方案。四是强化应收款清收考核。在2024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设置“强化应收款项管理”指标,并将考核分值从2023年度的5分提高到13分。2024年完成追回逾期应收款任务。
(3)针对“督促企业规范物资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仓库盘点核实。督促市广耀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物资材料进行全面盘点核对,按时进行年终盘点,落实专人统一管理,做到账实相符。督促市农电公司针对账存金额账实不符的问题立行立改,做到账面数与实际相匹配。二是加强责任追究。督促市广耀公司、市农电公司对多年来出现物资数量账实不符问题,深挖问题原因,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三是完善物资管理制度。督促市农电公司、广耀公司等及时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对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了物资入库、出库、退库、盘点等流程,持续规范物资管理。
3.关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优化主责主业。结合印发的《贵港市国资委关于调整确定部分市属国有企业主责主业的通知》,对市属集团公司主责主业进行优化调整,已完成6家集团公司主业调整。二是建立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印发《贵港市国资委机关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方案》,分管领导带领科室常态化联系服务2家企业,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三是及时下发考核指标,让企业更加明确目标任务。四是及时授权放权。深入调研、充分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2024年10月,已向市金投集团、市机场集团下发《授权放权清单》,确保授权放权内容精准、合理,切实可行。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与企业沟通对接,为企业解读清单内容,指导企业规范行使权力,助力企业实现高效、自主发展,有效提升了企业的市场主体活力。
(2)针对“推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督促市属企业加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提升思想认识。二是举一反三排查。制定印发了《贵港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国资监管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纳入检查内容。三是加强跟踪督促。督促市荷港公司再次对2018年高温补贴发放及退回情况进行统计核实,梳理出未清退高温补贴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联系告知要求清退高温补贴。向未清退高温补贴的人员发放催款函,积极上门与相关人员沟通,提高高温补贴的清退率。截止2024年11月22日,已全部收回违规发放的高温补贴。四是严格追责问责。督促市荷港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荷港公司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对所涉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对涉及该事项的责任人予以绩效扣分处理,并严格与绩效工资挂钩,按相应比例扣除其绩效工资。
(3)针对“个别制度未及时修订”问题的整改。
一是举一反三排查,重点排查现行制度有没有互相冲突,该修订的修订完善,该废止的废止,2024年9月以来,修订完善了《贵港市直属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工作指引》《监管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清单》等,同时废止旧文件。二是修订考核办法。修订印发了《贵港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全面预算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按新修订的考核办法开展2024年度企业全面预算考核工作。
(五)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不够到位,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方面
1.关于“落实行业党委领导指导责任不够到位,推动基层党组织‘五基三化’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党建引领国企发展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贵港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党建考核占25分,做到党建引领企业发展,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业绩同步考核。二是修订完善党建考核指标细则。2024年11月印发了《贵港市国有企业2024年基层党建考核细则》,通过量化各项具体指标,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的考核指标分值由2023年的3分提高到10分,确保了党建考核更具科学性与针对性,为推动党建与国企发展深度融合提供了有力支撑,实现党建有效助力市场化转型、推动经营业绩指标完成。
(2)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调研指导。印发《贵港市国资委机关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方案》,分管领导带领科室常态化联系服务2家企业,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党的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强化教育培训。2024年11月举办贵港市国资国企系统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和党组织书记在发展党员等方面的业务能力,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三是强化考核。2024年11月印发《2024年度贵港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将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纳入考核内容。
2.关于“坚持原则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不够鲜明,落实监管职责不力”的问题
(1)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直管企业领导班子。2025年1月,对两家直管企业严重老龄化的4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提拔了一批年轻干部。比如荷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比2024年年轻了7岁。二是清理违规挂职干部。2024年10月,市国资委对长期挂职和借调干部进行全面梳理和清查,包括跟班学习等名义借调干部。在市国资委挂职和跟班学习的干部,已回原单位工作,目前市国资委没有挂职、跟班学习干部。三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为基层减负会议、文件精神。党委会学习中央、自治区、贵港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避免问题反弹。
(2)针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程序要求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制度学习。党委会专题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议事规则等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在讨论决策过程中,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确保充分吸收各方建议,使决策过程更加科学民主。二是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新修订印发了《贵港市直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对企业外部董事任职作出详细规定。三是调整部分直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经过全面深入的评估和综合考量,2025年1月,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和长期在同一岗位的4名直管企业领导干部,交流到专职外部董事岗位。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试用期规定。密切关注试用期满的领导人员情况,对新提拔的试用期满的领导人及时开展转正考察。2025年1月,对市国资委5名试用期满的领导干部均及时开展转正考察。
(3)针对“落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监管职责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选人用人备案。2024年9月以来,共有荷港公司等3家市属企业提拔中层管理人员9人,均向市国资委备案,同时,指导市城投集团、市文旅投集团等开展管理人员竞聘上岗12人,实现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二是指导市城投集团制定人才队伍重塑建设计划,到各子公司开展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和需求的调研,掌握员工队伍结构、薪酬福利、培训发展、绩效考核、目标进度等情况,分析研判以及优化人员配置,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三是开展市属企业人效管理专项排查行动。2024年12月,市国资委组织开展了市属企业人效管理专项排查行动1次,对总部超范围、超职数配备人员的,指导落实“总部去机关化”要求,精简机构、压缩人员,提高了人效匹配水平。
(六)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成果运用不充分方面
针对“对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够重视,跟踪问效不够及时,成果运用不够充分,举一反三推动系统整改力度欠缺,一些问题整改浮于表面,整改实效欠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组织架构。成立了贵港市国资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贵港市国资委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表,明确了整改目标、内容、时效等,落实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二是压实企业整改责任。督促指导市广耀电力公司认真跟踪落实上轮巡察反馈整改问题,通过召开支委会、董事扩大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广耀电力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将收集到的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公司聘用的律师正式起诉。三是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度。依据巡察整改工作手册要求,对反馈的问题,一个整改问题一套佐证材料。对佐证材料的严格把关,确保每个问题都得到彻底整改,佐证材料不充分不销号,确保真改实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链条
市国资委党委将始终把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国资委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的整改责任体系。督促分管领导和各牵头科室、责任企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整改任务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强化市纪委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加强实地检查和督促指导,对整改迟缓、敷衍整改的及时提醒,对应付整改、虚假整改的约谈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追责问责,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精准靶向施策,持续深化整改任务落实
坚持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建立问题整改动态销号管理机制。对已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整改措施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细化阶段性目标,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对已完成整改仍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保持工作力度不变,持续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聚焦国有资产监管等重点领域集中突破,集中解决一批制约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堵点痛点,如针对“监督企业清收逾期应收款效果不佳”等问题,持续加强整治。
(三)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常态制度体系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按照“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的原则,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完善“当下改”具体举措,注重在全面从严治党、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国企班子队伍建设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建立“长久立”机制,如制定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指引、贵港市市属集团公司产业投资管理指导意见等,推动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四)突出成果转化,以高质量整改助推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巡察整改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结合,扎实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国企班子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贵港市委、市政府关于国资国企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整改实效赋能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5—4566227;通信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南苑街28号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大楼719室;邮政编码:537100;电子邮箱:gggzwdq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