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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惠享暖冬”消费月活动参与活动企业报名的公告

2025/12/02 1.7w 阅读 169 点赞

贵港市各加油站、商超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提振消费相关部署要求,自治区商务厅于近期开展“惠享暖冬”消费月活动,现面向贵港市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商超企业公开征集活动参与商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及主题

2025年“惠享暖冬”消费月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6日开始发放,资金额度用完即止。(具体开始时间以实际资金到位情况而定,具体发放时间段以自治区商务厅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活动内容

本次“惠享暖冬”消费月活动设置汽油、商超等两种类型消费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汽油消费券

汽油消费券共发放28000份,设置2个档位,“满200元减20元”和“满300元减40元”,各发放18500份、9500份。

(二)超市消费券

超市消费券共发放32000份,设置3个档位,“满100元减10元”、“满200元减30元”、“满300元减50元”,各发放10000份、10000份、12000份。

(三)企业优惠券

    活动期间,各加油站、超市等企业可以在活动专区发放企业专属优惠券或开展其他联动促销活动。消费券类型和档次等具体规定及具体上架程序由企业与服务商平台商定,并报县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五、企业参与活动要求

(一)参与活动企业要在贵港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和实际经营场所,依法纳税、履行统计义务、诚信经营。

(二)参与活动企业需为具备开展专项消费券营销活动条件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商超、加油站等实体市场主体。

(三)参与活动企业要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并建立相应会计台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第三方审计机构的核验、核查,并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四)参与活动企业须可支持受理活动服务商二维码支付。

(五)参与活动企业需积极配合活动宣传推广,按要求开展优惠让利活动,不得借活动名义违规经营。

(六)参与活动企业需严格遵守消费券使用核销规则,杜绝套取活动资金、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与资格并依法处理。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组织企业报名,市商务局对报名企业进行审核、推荐,并报自治区商务厅汇总及风控筛查后即可列入参与活动范围。

六、消费券发放使用规则

(一)服务商平台经自治区商务厅统一征集、确认。服务商平台负责设置专区入口,手机定位在贵港的消费者进入活动页面后可在每轮规定时间内抢券,确认收到消费券后即可在规定期限使用。

(二)消费者领取专项消费券后,可在参与活动的商家使用服务商平台的支付工具(需支持银行卡)消费以核销票券。消费者购买一件或多件商品的统一结算价格达到满减条件的,即可使用相应券种的消费券进行抵扣。消费券仅限“被扫支付”方式核销,即消费者出示支付工具生成的“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专项消费券核销。

(三)在有效期内未使用消费券的,消费券到期自动失效,

发券主体和服务商平台均不以任何形式向消费者进行补偿。消费者可按规则继续领取使用专项消费券。

(四)优惠券使用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五)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手机自身定位位置不准、

服务商平台的支付工具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六)为使更多的用户享受到本活动优惠权益,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以不正当方式套取优惠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服务商平台的支付工具账号等,活动主办方、服务商平台和商户有权不予优惠、追回已发放的优惠,并拒绝其今后参加服务商平台的任何优惠活动。

(七)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服务商平台后台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主办方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八)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活动主办方或服务商平台反映,活动主办方或服务商平台将积极协调解决。

(九)参加活动商家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不误导欺骗消费者。

七、报名材料

(一)填写《2025年“惠享暖冬”消费月活动企业报名表》一份(附件1);

(二)《诚信经营承诺书》(附件2)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件一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份;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份;

(五)登录信用中国下载营业主体信用报告一份。

八、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请于12月5日18:00前将以上报名材料发送至贵港市商务局邮箱:ggswj866@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商务局运行科,联系电话:0775-2933878。

附件:

1.《2025年“惠享暖冬”消费月活动企业报名表》

2.《诚信经营承诺书》

                 贵港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