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5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223号)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桂工信能源〔2025〕339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贵港市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7家,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任务5家,工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察1家,日常节能监察任务3家,现将节能监察结果公示如下:
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贵港钢铁集团贵港桂宝特钢有限公司、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台泥(贵港)水泥有限公司、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均符合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未存在违法违规、超耗能情况,5家企业不执行电费加价政策。其余2家企业广西名燕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贵港市云鹏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对照《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6780-2021)标准,企业生产的是特种水泥,不在标准约束范围内,不予对标。
贵港龙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高端生活用纸生产加工一体化项目已按要求进行节能审查,并获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批复,项目正在建设中。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我局对广西贵港环投供热有限公司、广西贵港港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开展日常监察工作。3家企业均建立有能源管理体系,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按时报送,能源管理有关制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