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升我局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现对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下属具有主体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2026-2027年度聘请法律顾问项目采用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基本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询价人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二)服务地点:贵港市
(三)服务内容:
1.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业主单位要求,就住建领域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案件、文件制定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对业主单位起草的各类文件或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提出修改建议;
3.代理民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仲裁等案件,代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包干制);
4.就资金追缴、义务履行等事项发出《律师函》督促;
5.对业主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一年至少1次);
6.应业主单位要求参加有关会议、信访接待等活动,并提供法律服务;
7.应业主单位要求每月派至少一名专职律师到业主单位坐班服务一次,每次不少于半个工作日;
8.对重点、特殊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程跟踪及提供法律指导,并进行合法性审核;
9.办理业主单位委托的其他常规法律事务。
三、报价人要求及须提供的材料:
(一)要求
机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在贵港市区具备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硬件设施,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完善,分工明确,具备长期稳定的履职能力。
执业许可: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连续执业五年以上,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员。
信誉记录:近三年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信誉良好,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认可度。
服务经验:报价人须具有为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的丰富服务经验,具备较高的信誉度,具有强烈的法律责任感和综合服务能力。
响应时效:顾问律师对我单位提出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请求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紧急情况需及时处理。
(二)提供材料
报价文件内容: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为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顾问律师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近三年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或承诺。
(三)服务形式
服务与价格承诺:报价人承诺提供的服务涵盖本询价函第一项所述全部内容,法律顾问费用按单一年度包干费用报价。报价函一经我单位认可即作为签订聘任协议书的最终依据。
确定方式:我单位将综合律师事务所规模、工作经验、价格等因素确定初步建议,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考核验收:我单位将在服务期届满前对中标人全年法律服务情况、复议案件审理情况、出庭应诉情况等进行考核验收,确保服务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四、其他
参与报价的单位请按要求将报价资料密封送至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501室(行政审批与法制办公室)。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判,最终确定采购资质单位。
询价截至2026年3月20日17:00
联系人:梁冰 联系电话:0775-4568242
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883号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501室(行政审批与法制办公室)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