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广西内陆水域禁渔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及文件精神,我市继续严格实施禁渔期制度。今年自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时间,禁渔期为4个月,禁渔范围包括贵港市辖区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

为落实我市禁渔期各项规定,保护东湖水域生态环境。3月25日,市公园事务中心管护人员积极开展东湖禁钓巡查整治工作,通过及时劝导、制止钓鱼行为,确保巡查行动有力度、见成效。

下一步东湖公园将继续实行禁钓巡查常态化管理,同时加大东湖全年禁止投网捕鱼及禁止垂钓的宣传,呼吁市民群众自觉遵守入园须知,共同维护东湖公园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