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政部大力支持下,2026年全国妇联持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中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已获得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
申报流程▼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附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患病妇女原则上向认定其低收入身份的民政部门所在地的妇联提出救助申请。
申报资料▼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
2.患病妇女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出示原件给工作人员核验,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低收入证明材料:申请人属于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的,出示本人或家庭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属于低保边缘家庭对象的,出示乡镇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认定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
4.病种病情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开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案,须字迹清晰,能明确判断符合救助条件。
5.签订申请表中的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附: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及其数据项说明
重要提示
1.已获得本项目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得重复申报。
2.以往年度已申报但未得到救助的妇女,需要重新申报。
3.提交申请材料不代表一定能获得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申报材料将逐级往上报送至全国妇联,通过审核的患者有机会获得全国妇联下拨的“两癌”救助项目公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