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23/11/02 3.0k 阅读 433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3〕24号)规定,我市市本级(含三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580元调整到1840元,每小时工资由15.3元调整到18.6元;桂平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430元调整到1690元,每小时工资由14元调整到17元;平南县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430元调整到1690元,每小时工资由14元调整到17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做好宣传和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