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贵港市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2023/12/27 4.0k 阅读 251 点赞

根据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部署安排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16〕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委托贺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我办决定对贵港市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贵港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349-2号,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2室,邮政编码:537100)。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贵港市通过人员名单(11人)


贵港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