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薪联发〔2016〕2号)第二条第二款“……连续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或被评为自治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的,可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有关规定,现对桂平市天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星公司”)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通报如下:
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天星公司在贵港市连续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同意天星公司在贵港市辖区内施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天星公司此前在各县(市、区)和相关建设单位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建设单位按照实际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自发文之日起予以办理退还。
天星公司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如在贵港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即立即取消其在贵港市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资格,并按规定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生三次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评为自治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C级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提高到200%。
本通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企业名单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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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企业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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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施工企业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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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名称 |
桂平市天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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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广西桂平市天将花苑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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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881086544147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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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
杨膳华 |
联系电话 |
181775686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