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港市推进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贵人社发〔2024〕31号)

2024/07/25 1.4w 阅读 393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桂政发〔2024〕16号)文件精神,高质量推进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统一部署,贵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制定了《贵港市推进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港市公安局

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726


贵港市推进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桂政发〔2024〕16号)文件精神,高质量推进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结合贵港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将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职工正常退休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享受增加待遇,以及户籍信息确认等10个事项集成化办理,通过跨部门整合资源、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同步共享数据、加强内部协同、延伸服务触角等改革措施,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2024年8月底,高质量实现退休“一件事”落地见效,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实施方式

(一)服务内容。针对在贵港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为其提供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职工正常退休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享受增加待遇和户籍信息确认等10个服务事项一次性集成办理。

(二)办理方式。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智桂通”APP开设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专区,采用“智能导引、一表申报、证照免交、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实现“网上办”和“掌上办”。同时,优化线下服务模式,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或政务服务中心开设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后台审核、分类反馈”的服务模式。

三、重点任务

(一)精简申请材料。梳理整合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职工正常退休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享受增加待遇和户籍信息确认等10个服务事项的办理申请材料,形成1张《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申请表》(附件1)。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实现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完成时限:20247月底前)

(二)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对职工退休“一件事”所涉及事项的要素、流程进行优化整合,形成《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业务流程》 (附件2)、《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数据流转示意图》(附件3)、《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业务流程图》(附件4)。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强化部门业务协同,对职工退休“一件事”所涉及事项统一受理、集成办理,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前置事项办理结果同步生成电子证照,作为下一事项办理的证明材料,减少申请人参与的环节。(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三)强化系统支撑。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快推进本部门业务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双向对接,积极开展系统适应性改造升级,支持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办事所需材料,实现职工退休“一件事”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APP和部门业务系统之间全流程线上流转办理,解决业务跨部门流转难题,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牵头部门和其他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共同参与的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工作专班,明确专职联络员,强化沟通协调,汇聚工作合力,有效推进职工退休“一件事”落地见效。

(二)细化职责分工。人社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各责任单位合力做好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有关工作,主要负责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职工正常退休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事项。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户籍信息确认事项。卫健部门主要负责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享受增加待遇事项。医保部门主要负责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事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各相关部门要对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所涉事项从业务到技术等多个方面明确职责,及时做好业务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工作,归集相关信息,按照任务完成时限,认真制定计划,稳步有序推进。

(三)加强服务推广。人社、公安、卫健、医保、住房公积金等责任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有关工作,做好服务推广。在服务推广过程中,注意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利用“好差评”跟踪分析处理等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对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开展功能、流程、内容的持续优化迭代升级相关工作,不断优化提升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服务的便捷性和体验度。

市本级各部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如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黄超豪,0775-4569827;

市公安局               梁米英,0775-4572315;

市卫健委               蒋  辉,0775-4586186;

市医保局               王韬之,0775-4589133;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张  永,0775-4555326。


附件:1.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申请表

      2.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业务流程

      3.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数据流转示意图

      4.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