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贵港劳人仲字〔2025〕第355、372-374号赖小健、刘晓红、卢庆玲、张力心诉广西一通科技有限公司开庭应诉通知的公告

2025/08/28 6.9k 阅读 110 点赞

广西一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赖小健、刘晓红、卢庆玲、张力心诉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赔偿金劳动争议案件(贵港劳人仲字〔2025〕第355、372-374号)。

申请人赖小健(贵港劳人仲字〔2025〕第355号)的诉求为: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8日的工资2553.4元。

申请人刘晓红(贵港劳人仲字〔2025〕第372号)的诉求为:一、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4857元;二、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22日的工资37857元及报销款1500元。

申请人卢庆玲(贵港劳人仲字〔2025〕第373号)的诉求为: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7月18日至2025年2月13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7002.29元;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2月、3月、4月、5月、6月、7月工资共计24191.82元;三、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9月克扣的工资86.96元,2024年10月克扣的工资500元,共计586.96元;四、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克扣工资、长期拖欠工资导致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8000元。

申请人张力心(贵港劳人仲字〔2025〕第374号)的诉求为: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9月22日至2025年2月13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7099.25元;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1月、2月、5月、6月、7月工资共计18500元;三、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9月克扣的工资578.9元,2024年10月克扣的工资637.5元,共计1216.4元;四、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克扣工资、长期拖欠工资导致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3700元;五、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4日未缴纳社保的经济补偿3700元。

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本委通过其他方式亦无法送达,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解/调解建议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相关证据及要素表;

3.当事人有效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你(单位)可到本委办公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885号领取上述文书及相关材料(联系人:梁海琴,电话:4568637)。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0月20日上午08时30分在第1号仲裁庭(贵港市金港大道885号社保大院1楼西面108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