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12月符合病残津贴领取资格人员的公示

2026/01/06 7.5k 阅读 244 点赞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的有关规定,经对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初步审核,现在做出正式审核决定前,对4名通过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共5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结束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本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举报电话:0775-4567169。

序号

用人单位

姓名

性别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初审结论

1

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专户

李建育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2

广西锦绣港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米亮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3

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专户

李秋群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4

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专户

蔡伟良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