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对贵港市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的管理,防范社会组织重大风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贵港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0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市民于2024年5月8日前通过以下渠道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书面意见邮寄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布山大道1287号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邮编:537100。
二、电子邮箱:mm4526757@163.com。
三、联系电话:0775-4526757。
附件:贵港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贵港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2日